各班级:
根据学校文明评比制度,为做好我校2018-2019学年度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的评选工作,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及范围
2018-2019学年度全日制在校生和班级。
二、评选标准
(一)“三好学生”评选标准
1、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学校,有理想,有道德,有文化,有纪律,有正确的人生观。
2、学习认真刻苦,善于思考,成绩优秀。
3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,有健康的身体、良好的卫生习惯。
4、热爱劳动,关心他人,乐于助人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、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各种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,积极参加实训,表现优秀。
(二)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标准
1、基本符合“三好学生”条件。
2、担任班委、团支书以上职务,学习刻苦、成绩优良,热心班级工作,工作认真负责、积极肯干,主动为班集体服务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,能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。
3、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,能起模范带头作用,有团队合作精神,在同学中威信高,确实起到骨干作用。
(三)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
1、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。
2、全班同学热爱祖国、热爱学校、热爱班集体,团结友爱、文明礼貌、积极上进、乐于助人、遵纪守法、崇尚科学、反对迷信,朝气蓬勃,具有勤奋、严谨、求实、创新的良好班风,师生关系融洽。
3、全班学生学习努力,思维活跃,学习成绩优良或在原基础上有较大提高。
4、保持良好的教室、宿舍和个人卫生环境。
5、全班同学热爱劳动,积极参加学校活动、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,以及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。
6、班级学生巩固率高。
7、在“文明班级”、“文明宿舍”评比中获优秀等级。
三、名额分配及原则
1、“三好学生”名额分配原则:占班级总人数的8%-12%。
2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额分配原则:占班干总人数的10%—20%。
3、优秀班集体名额:占学校班级总数的10%-30%。
4、已经获得过优秀的学生原则上不参评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班级要成立班委评审组,把评选活动通知在班内向全体学生进行宣传。
2、评选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采取民主推荐,学生个人小结,经班主任评定,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进行审核,报校长室审批;评选先进班集体由政教处推荐,校长室审批,并在校内进行公开表彰。
3、各班级要组织学生填写《田东职业技术学校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三好学生”推荐登记表》。并把电子版发送至学校政教处邮箱。
田东职业技术学校政教处
2019年7月6日